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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合并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合并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发布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合并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工业场地分别位于河南省登封市颖阳镇、君召乡和洛阳市伊川县半坡乡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规模:120t/a

建设内容: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合并开采项目属于资源整合项目,矿区探明地质储量5859.2万吨矿区面积9.3882km2,开采标高+570-640m设计开采井田范围内的1、四3、一7、五3四个可采煤层。设计将矿井分为东、西两翼,原金岭煤矿井田范围为东翼,原金星煤矿和原金窑煤矿井田范围为西翼,采用立-斜井两水平开拓全井田,采用分区式通风系统。设计将金岭煤矿主斜井、Ⅰ号副斜井、Ⅱ号副斜井作为合并开采后矿井主斜井、Ⅰ号副斜井、Ⅱ号副斜井,利用金星煤矿副立井作为矿井副立井,将金星煤矿主立井改造为矸石提升井,利用金岭煤矿回风立井和金星煤矿回风立井分别作为矿井东翼。回风立井和西翼回风立井,原金星煤矿安全出口斜井不再利用,予以废弃。

矿井煤炭集中由主斜井运出地面,矿井材料、矸石、采用分区提升,矿井东翼材料、人员、设备提升任务由Ⅰ号副斜井担负,矿井东翼矸石提升任务由Ⅱ号副斜井担负;矿井西翼材料、人员、设备提升任务由Ⅰ号副斜井担负,矿井西翼矸石提升任务由矸石提升井担负。

矿井主斜井、Ⅰ号副斜井、Ⅱ号副斜井和东翼回风立井位于金岭煤矿工业场地;矿井副立井、矸石提升井位于金星煤矿主、副工业场地,安全出口斜井和西翼回风立井位于金星煤矿浅部工业场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登封市君召乡石坡爻村

联 系 人:赵小明

联系电话: 0371-565555080371-5655550515136261411

电子邮件:jlmk2009@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南、桐柏路东、文化宫路西5号楼232306

联系电话:1352354207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签订评价合同;评价人员调研、搜集资料、踏勘现场;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报告书送审稿报送环保主管部门,由环保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根据有关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筛选评价重点,确定评价等级,并进行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措施与建议,给出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见以下附件。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oStctdlZOGHtKSByvQO6A 

提取码:s97c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或者以信件和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示!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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